巴菲特致合伙人的信(1969年12月5日)(下)
我们有关于控股公司的各种年报、审计报告、中期报告、委托书材料、招股书等等。如果需要任何文件,请随时联系我们。同时,我在此向各位征集关于控股公司的问题,请把问题写信寄给我,我会在年末之前给所有合伙人写一封信进行解答。想到了什么问题,就尽管问。要是你不清楚,别人可能也不清楚。只要是我能解答的,各位就没必要自己琢磨。
多元零售公司和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目前都不发放股息,将来几年,可能仍然不发放股息,或者只发放很低的股息。原因有很多:这两家公司都有负债,我们希望能为银行的储户和保险公司的投保人提供良好的保护,我们的一些公司通过追加投资可以获得非常令人满意的回报,而且我们希望通过寻找新生意来扩展和提升盈利能力。
我的个人看法是,多年以后,多元零售公司和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内在价值会实现巨大增长。谁都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但如果它们的增长率达不到每年10%,我会很失望。股票的市场价格围绕内在价值剧烈波动,但是,长期来看,市场价格总有反映内在价值的时候。综上所述,我认为这两家公司都值得长期持有,我把自己的大部分净资产投入到这两家公司中,很放心。在通过巴菲特合伙基金间接持有这两家公司的股票时,你不在意它们的短期价格波动。当各位直接持有这两家公司的股票时,也不应该在意。在我眼里,它们是公司,不是“股票”。只要公司长期经营得好,股价也没问题。
我想强调一下,将来各位持有这两家公司的股票后,我和各位不存在管理或合伙关系。将来各位可以自由处理自己手里的股票,我也一样。我觉得,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会持有我对多元零售和伯克希尔的投资,我这么做的概率很大。但是我不想就此做出任何道义上的承诺,也不想在将来无限期的时间内,始终向别人提供关于这些股票的建议。这两家公司肯定会向所有股东报告经营情况,各位可以收到它们的报告,可能是每半年收到一次。如果我一直持有这些股票的话,我现在就这么打算的,我还有其他事要做,不一定会在多大程度上参与这家公司的活动。我很可能会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定,但是我不做任何承诺。如果我有别的兴趣了,我可能就想当一个被动的股东。
我们现在的计划是1月5日进行巴菲特合伙基金的现金分配,从现在的情况看,扣除1969年1月1日各位收到的所有分配金额(包括每月的利息),现金分配比例占1969年1月1日资本的64%以上。我们持有的蓝筹印花公司(Blue Chip Stamps)正在筹划上市,承销人是美林证券。如果蓝筹印花本月如期上市,则我们的现金分配比例将达到70%以上。
有需要在三月份向比尔和我咨询购买债券事宜的合伙人,请从1月5日收到的现金中拿出一部分购买三月末到期的美国国债,然后,在二月份的最后一周告诉我们,你希望投入多少资金购买债券,我们会相应地给出建议。
在股票注册到各位名下,我们从过户代理人处了解到具体金额和股份数后,1月中旬,我们会根据各位在合伙基金的权益将多元零售和伯克希尔的股票分配给各位,并随后告知各位的纳税基数以及股票购买日。随信附上一封Monen,Seidler&Ryan律师事务所的函件。如函件所述,这些股票存在交易限制。这些股票凭证很值钱,请妥善保管。
我在之前的信中说了,希望巴菲特合伙基金能找到一种方式,允许有需要的合伙人自动将多元零售和伯克希尔的股份变成现金。我找了两家律师事务所,请它们研究合伙基金清算后各位所持有股份的性质,随附的函件中有它们给出的结论(函件应当和股票一样妥善保管)。从函件中可以看出,这个问题没那么简单。虽然我想让合伙人能自动将控股公司的股份变现,但我找不到谨慎的方法把这个想法变成现实。所以说,如果各位要出售自己分配到的股票,请务必遵循律师给出的指导意见。各位应当知道,关于这些股票的后续出售,各位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我和苏茜受到的限制更严格(因为我始终是“内部人士”)。如律师意见的第三段所述,大量股票的出售往往是通过转让完成的。要是将来有了更清晰或更简单的规则,我肯定会告诉各位。
在分配多元零售和伯克希尔的股份时,我会给出1969年年末两家公司股票的估值。1月末,各位会收到审计报告和税务数据。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通过出售蓝筹印花股份,再加上多元零售和伯克希尔价值的大幅提升,我们今年的整体收益率应该是略高于6%。
各位将在12月末收到下一封信。在下一封信中,我将回答关于多元零售和伯克希尔的问题,并给出1月5日现金分配的最终估算。
沃伦E.巴菲特谨上
随信附上:
法律意见书,Monen,Seidler&Ryan 律师事务所。
协同意见书,Munger,Tolles.Hills&Rickershauser 律师事务所。
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 1968 年年报。
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 1969 年半年报。
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 1969 年 4 月 3 日致股东信。
多元零售公司 1968 年年报。
关于联合零售商店的财务信息。
关于伊利诺伊国民银行和信托公司的财务信息。
国民赔偿公司和国民火灾与海事保险公司贝氏(Best)评级报告。
〔译文来源于梁孝永康所编《巴菲特致合伙人+致股东的信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