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致股东的信(1990年)
附录B:对于阁下有意出售公司的一些想法
附录 B
对于阁下有意出售公司的一些想法*
这是几年前我写给一位有意出售其家族事业给我们的人士,在经过修正后,我特地把这封信摆在这里,因为这正是我想传达给其它有意出售事业者的讯息。
以下是在前几天我们的谈话后,我个人的一些想法。
大部分的企业老板无不终其一生努力地建立自己的企业王国,经过不断地努力焠炼,他们在营销、采购与人事管理上的经验都能持续地精进,这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先前一时的挫败通常会成就后来的成功。
相对地,自己当老板的经理人在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偶尔会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考虑出售自己拥有的事业,通常是因为中间人为了赚取成交的佣金不顾买卖双方的利益而怂恿老板赶快做决定,事实上做这样的决策牵涉重大,不管是在财务或是个人方面皆是如此,仓促地决定可能使得老板做出错误而不是正确的决策,而且一旦发生可就是一辈子无法挽回的错误。
价格当然很重要,但是通常它并不是整个交易最关键的因素,你跟你的家族拥有业界最棒的企业,所有的潜在买家当然都知道这一点,而随着时间的演进,你的业务也会变得更有价值,所以,若你现在决定不卖了,这代表以后你可能可以赚更多的钱,而有了这样的认知,你大可以从容以对,慢慢地寻找你希望的买主。
但是要是你真的决定要卖,我相信伯克希尔绝对可以提供比别人更好的条件,基本上可能的买主可以分为两大类︰
(1),第一类是你的同业,或是与你的所处的产业相近的业者。这种买家不管他给你怎么样的承诺,通常会让你感觉到好象他比你更懂得如何来经营你的事业,而早晚有一天他会想要插手来帮忙你的营运,而若是买方再大一点,通常还会应征一大堆经理人进来,借口表示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并购案,他们一定会有自己的一套做事方法,虽然你过去的经营记录明显地比他们好太多,但人性的某一面还是使他们觉得他们做事的方法才是对的,你跟你家人的朋友大概也有人曾经将公司卖给大企业的,我想他们应该也有这方面的经验,可以证实大公司有倾向将子公司的业务接过去管理,尤其是他们对这行也很内行或自认很内行时。
(2),第二类的公司是财务公司。他们大量运用所借来的资金,只要时机得当,总是准备随时将公司再卖给投资大众或是别的大企业,通常这类买主对公司最大的贡献就是改变公司的会计政策,使得公司收益比以前看起来好看一点,如此一来使他得以用更好的价格脱手而出,附件是最近一篇有关这类交易的文章报导,由于最近股市热络所以这类的活动也相当频繁,同时这类的资金也相当充沛。
如果公司现在的拥有人唯一的目标只是随时准备将企业待价而沽,弃企业整体的利益于不顾,很多的卖主确实属于这类型,那么先前所描述的买方应该都可以为卖方所接受,但是,如果卖方所要出售的公司是他一辈子的心血结晶,甚至已经成为其人格与生命的一部分,那么这两类买方可能都不能符合你的标准。
至于伯克希尔则属于另外一类型的买主,而且绝对是与众不同的,我们买进是为了拥有,但我们没有经理人可供指派,也不希望公司的经理人由母公司指派,我们旗下所有的业务都能够相当独立自主地营运,大部分的情况下,我们所拥有的重要事业经理人从来就没有来过奥马哈,甚至于双方连面都没碰过,当我们买下一家公司之后,卖方依旧还是照原来的样子经营公司,是我们要去适应他们,不是他们要来适应我们。
我们没有任何家族成员或是新进聘用的企管硕士,准备要来经营我们买下的任何企业,我想以后也不会有这种情况。
如果你知道我们过去的并购案,我会附上过去我们购买企业的名单,我建议你可以打个电话查查看,我们是不是说到做到,特别是你可以问问少数几家经营不甚理想的公司,看看在艰难的状况下,我们又会采取怎样的做法。
任何买主都会告诉你,私底下他很需要你的协助——如果他真的有脑子,他肯定需要你继续运营。但大多数的买主,基于先前所提的几个理由,大都不会遵守先前所作的承诺,但我们不一样,绝对是说到做到,因为一方面我们已做出承诺,另一方面我们也是为了有更好的经营成果。
这样的需求可以说明,为何我们希望原有的经营团队最好能够保留 20%的股份,基于税务规划我们需要 80%以上的股权,这点很重要。对我们来说,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希望继续留下来管理的家族成员仍然是该企业的所有者。所以很简单,除非我们确定原有的主要经理人还会继续留下来成为我们的合伙人,否则我们不会考虑买下公司。合约并不能保证你的持续利益,我们相信的是你承诺的每一个字。
我们会介入的领域是资金配置,高管任命与薪酬,其余的人事、营运策略等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有些伯克希尔旗下业务的经理人会和我讨论他们所作的一些商业决定,有些则不会,这主要是视他们本身的个性,以及与我个人的私人关系而定。
如果你决定要跟伯克希尔一起做生意,我们会以现金的方式给予报酬,你的企业资产也不会被伯克希尔拿来当作借款的抵押品,也不会有经纪人牵涉其中。
另外,在交易成交后,我们也不会临时宣布退出不玩,或是提出要做调整的要求,(当然要是银行、律师、董事会等方面出了状况,我们也会做出道歉与合理的解释)。最后,你会确切地知道你在和谁打交道。你不会碰到几年前与你谈判的主管突然走人,几年后又来其他人接管。或是公司总裁很遗憾地跟你说,他背后的董事会要求作出这样或那样的改变,(或甚至想要再把你的公司卖掉以支应母公司新的资金需求)。
另外,我必须要提醒你,在交易完成后,你并不会比原来还富有。因为拥有原来的业务已经让你用最有利的投资方式赚了很多钱,整个交易只会改变你的财富形式,并不会改变数量。若你要卖,你将能够把原有 100%持有且有价值的资产,换得另外一种有价值的资产——现金——这些资产可能会被投资到你不太理解的其他企业的小部分(股票)上。要做出出售的决定总有许多理由,但若整个交易是公平合理的话,这个理由绝对不是卖方因此可以变得更富有。
我不会刻意纠缠你,但若你有任何的意愿想要出售的话,我会很乐意接到你的电话,我很荣幸能够让伯克希尔与你的家族成员一起拥有这份事业(1986 年收购了 Friedmans 家族管理的费区海默制服公司 84%股权);我相信公司在财务上一定会变得更好,而我也相信在未来的 20 年内,你也会像过去 20 年来一样,愉快地继续经营这份事业。
真挚的
沃伦·巴菲特 董事长
〔译文源于芒格书院整理的巴菲特致股东的信〕